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文件要求,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经学院评审,评选出国家奖学金本科生获得者2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张钰、徐雅璐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邮件方式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5日
邮箱: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