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学院评选2017年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艺术学院各党支部:
为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推动和维护艺术学院的稳定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和比例
1、凡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教职工和学生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2、我院范围内的所有成立满半年的教职工和学生党支部均可参加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3、各支部推荐0-1位优秀共产党员人选(既有学生也有教师的支部推荐学生和教师优秀党员各0-1位),由学 院党委组织评审。
4、先进支部由各支部自愿申报,根据上报的先进材料,由学院党委组织评审。
评选基本条件
1、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正确,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工作业绩突出或成绩优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受师生爱戴。
2、评选先进支部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员队伍先进,成员团结和谐,积极向上,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学风优良,乐于奉献,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27日之前各支部将推荐的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材料和先进支部的申报材料上交学院党委。
2、2017年12月28日学院党委组织评审。
3、2017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在学院网页上公示结果。
奖励办法
学院将获奖情况在全院大会上表彰并给予优秀党员和先进支部适当奖励。
艺术学院党委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