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自考生考试通知
各科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素描 | 1月6日 | 下午 14:30~17:00 |
色彩 | 1月7日 | 下午 14:30~17:00 |
广告设计基础 | 1月6日 | 上午 9:00~11:30 |
设计素描 | 1月7日 | 上午 9:00~11:30 |
设计色彩 | 1月6日 | 上午 9:00~11:30 |
考试验证要求——“三证”
一证:
(1)居民身份证(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或士兵证)
(2)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
(3)驾驶证或护照
3者之一,且须在有效期内,必要证件,没有不能考试;
二证:准考证-----------------必要证件,没有不能考试;
准考证是本阶段学习期间考试和毕业的必要证件(只发1次)。
如果遗失,带上本人身份证,及时去苏州教育考试院(劳动路359号)补办。如请人代办,一定带上要补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证:考试通知书--考场信息,临时可到考务办公室查询----非必要。
(ps: 建议带上学生证。)
新增变化
★16年1月起新增《笔迹卡》-----为了防止作弊;
(1)笔迹卡上需要考生抄写一段文字;
(2)每门课程考试都要填写;
(3)考生填好笔迹卡后,请核对个人信息无误;
(4)监考人员在开考60分钟后收回笔迹卡。
考试时间变化
1、开考前15分钟进考场;
2、开考后15分钟不得入场;
3、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考试中途不得离场,擅自离场的,属于违纪, 课程成绩清零,甚至有可能会影响到诚信记录。
考试纪律要求
1、标准化考场,考试全程有摄像监控;
2、考试复习资料(包括随身带复习用的)--不带入座位;
3、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后-------不带入座位;
4、带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带入座位;
5、检查抽屉,确认没有任何书籍或纸条等;
6、考试通知书上不要写任何信息或当草稿纸。
部分常见作弊情况
1)将复习资料等带入座位(无论看到与否)--------------按作弊处理;
2)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带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座位---按作弊处理;
3)考试过程中抄袭、交换试卷或传送纸条的---------------按作弊处理;
4)使用假证件、替考或在试卷上写他人姓名、考试号等---按作弊处理;
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按作弊处理;
6)旁窥、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暗号或手势--------按违纪处理;
特别提醒:
按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替考等考试违法行为都会留有案底。
考试违纪处理
一、2012年10月起,一旦考试违纪或作弊,将上报学信网(中国官方正式唯一学历查询网http://www.chsi.com.cn),并记入个人诚信系统;
二、 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按学校自考助学专业学位授予政策,将不能申请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