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艺术学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行政事务助理)的通知-j9九游会登录入口

文稿撰写: 发布者:沈院生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164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艺术学院共青团改革,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经院党委同意,面向学院学生选拔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职数

院团委兼职副书记不少于1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三、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籍研究生。

     3.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业成绩优秀。

     4.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担任过学生干部。

     5.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工作安排

     1.学院成立有关工作组,统筹安排、推进公开选拔工作。

     2.公开报名。报名者填写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申报表,经所在基层单位同意后,向工作组推荐,于123日(周16:00前将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工作组办公室(艺术学院6022219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909811884@qq.com,联系人:沈院生,联系电话65880439


     3.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以不低于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面试包括述职和答辩两部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述职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主要业绩;3.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答辩是指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考察对象。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

     6.组织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基层单位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7.结果公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公示5天。

     8.审议聘任。呈报学院党委、学校团委审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考核

兼职副书记任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兼职副书记不占编制,每周在团委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兼职副书记任期结束后,学院将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本人档案。


附件:

艺术学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人选推荐表.docx

共青团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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