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艺术学院共青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丰富、拓展团员干部队伍,经院党委同意,面向学院学生选拔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职数
院团委兼职副书记不少于2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在籍研究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业成绩优秀。
4.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担任过学生干部,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5.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成立有关工作组,统筹安排、推进公开选拔工作。
2.公开报名。报名者填写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申报表,经所在基层单位同意后,向工作组推荐,于3月4日前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909811884@qq.com,联系人:沈院生,联系电话13812650471。
3.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以不低于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因学校暂未开学,面试为线上形式。面试包括述职和答辩两部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述职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主要业绩;3.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答辩是指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考察对象。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
6.组织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基层单位意见,进行民主测评。
7.结果公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公示5天。
8.审议聘任。呈报学院党委、学校团委审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考核
兼职副书记任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兼职副书记不占编制,每周在团委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兼职副书记任期结束后,学院将对其进行考核、发放聘书,同时学院也根据工作量酌情发放通信费用补贴。
附件:
共青团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