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青年志愿活动的规范化、公平化、合理化,引导我院同学朝着“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方向发展,根据《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本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15级及以后所有本科生
二、考核时限
每学期
三、考核单位
以小时计算
四、考核内容及计时细则
1、按照学校团委指示精神,成功献血1次,计时18小时;因特殊原因献血不成功但报名参加并体检,计时2小时。(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认定)
2、参加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发起的校内常规活动,计0—6小时;校外特色活动0—8小时。可累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认定)
3、参加校级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其活动规模、性质计0—18小时,可累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认定)。
4、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干部(组织负责人、部长、副部长),计0—18小时,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干事,计0—9小时。新闻中心的同学可酌情增加志愿时长,可通过新闻稿件撰写、上传的数量来增加0-18个小时,由指导老师与理事长通过稿件统计表来认定。(团委办公室负责认定)
5、担任班长和团支书,计0—9小时;担任其他班委,计0-6小时。(班主任负责认定)
6、个人自主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单位必须为公益组织,否则提交的证明无效)需向青年志愿者协会提供相关单位证明信和活动电子照片,计时按照证明信时长为依据,封顶18小时。(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认定)
7、完成由学院安排的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计算服务时间。(年级辅导员负责认定)
8、团支部自主或联合其他团支部申请志愿服务项目(相关单位必须为公益组织,否则提交的证明无效),需向青年志愿者协会申请并提供申请表(附件1),审核通过后可举办活动,完成活动后提供相关单位证明信、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名单(附件2)和活动电子照片,计时按照证明信时长为依据,可累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认定)
备注:
1、每个同学必须在学年内完成累计18小时方有参加评奖评优资格。
2、参加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活动,青协将对同学进行活动考查,计时按照个人活动完成质量评定。
3、由学校、学院组织安排的志愿活动,各级组织应出示活动证明。
4、个人自主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提供相关单位证明信交至相关负责人,电子照片发送邮箱。
5、由团支部申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完成后按实际情况填写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名单(附件2)。
6、2018年9月开始执行。
共青团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