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苏艺【2013】2号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财务监督小组职能及成员组成
各系、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十项规定,积极推进财务公开制度,接受教职工的监督。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院财务监督小组。
一、财务监督小组职能
(一)财务监督的原则
1、财务监督要坚持为学院教学、科研及师资队伍建设服务,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顺利开展。
2、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与汇报,不扩大、不缩小、不隐瞒,不做假。
(二)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1、财务监督小组主要监督学院的预算外基金,监督其是否按规定使用。
2、在学院收入方面,主要监督学院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合理组织,有无擅自扩大或缩小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情况。
3、在学院支出方面,主要监督各项支出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内容与要求进行支付,有无乱支乱用、损公肥私,假公济私及贪污等情况。
(三)财务监督的方法
1、分管院长应定期向院财务监督小组汇报学院收支情况,一般每学期一次,一年不得少于二次。
2、教师要求了解学院的财务状况,需向财务监督小组提出,由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向分管院领导反映,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准备,并满足教师的合理要求。
3、财务监督小组对老师提出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求证,目的在于查清或核实问题。
二、财务监督小组成员
组长:张天星
成员:王鹭、张大鲁、邵靖、宋敏
中共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