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2】65号
各学院(部):
2012年9月28日,浙商银行苏州分行举行了隆重的助学捐赠暨开业仪式,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分三年共计捐赠我校助学金100万元,用于帮助我校优秀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12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助学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
苏州大学2012年在校及新入学的贫困且优秀学生,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迫切需要资助才能完成学业的在校生。
2、基本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或接近保障线的,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大学课程就读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费用及生活费用。
(2)热爱祖国,遵守法纪校规,思想作风正派,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爱校荣校。
(3)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
(4)新生高考成绩须高于生源所在地重本线15分以上;在校生须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
3、资助金额:
浙商银行助学金资助标准是每人3000元,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补助。由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办理爱心卡,每月将此笔资助款直接打至受助同学卡中。
4、分配指标:
详见2012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5、评定时间及操作流程:
(1)学生本人于2012年10月12日前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各学院党工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组成)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并提交《2012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申请表》(见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2)10月17日前,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并根据指标名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并填报《2012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情况汇总表》(附件3),连同《2012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受资助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一式两份)于10月17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学生处杨燕老师。《2012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杨燕老师邮箱yanyang@suda.edu.cn。各学院评选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3)本助学金是按照分配名额的120%比例进行申请,最终由“浙商银行助学公益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差额评审,经“领导小组”终评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工作要求:
(1)因时间紧急,请各学院(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的宣传力度,要使学院(部)内学生都能了解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的评审政策及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申请办法;评审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学院应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管理,认真审核申请学生填写的《2012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申请表》的各项内容,申请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等必须填写准确、规范;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准确,否则影响同学们办理爱心卡;班主任意见须对申请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在校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等作综合评价。
(3)各学院除考查申请人学生成绩外,还需特别注意个人品德,提倡同学们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促进受助学生心系祖国,服务社会。
(4)各学院应认真指导获得资助的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引导他们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自立自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7、附件材料:
附件1:2012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2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申请表
附件3:2012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情况汇总表
8、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处管理科杨燕老师
联系电话:67169512
电子邮箱:
| 附件: 12 (kb) |
| 附件:附表2:2012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申请表.doc 32 (kb) |
| 附件:附件3:2012年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助学公益金情况汇总表.xls 11 (kb) |
学生工作部(处)
2012-09-29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