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青协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公益劳动等考核办法-j9九游会登录入口

文稿撰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2浏览次数:7

为了加强我院青年志愿活动的规范化、公平化、合理化,引导我院同学朝着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方向发展,根据《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了本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11级及以后年级所有本科生

二、考核时间

以学年为考核时限。

三、考核单位

以小时计算

四、考核内容及计时办法

1、成功献血1次,计18个小时;因特殊原因献血不成功但报名参加,计2个小时;(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认定)

2、参加学院青年志愿者共建单位活动一次,计0—6个小时,可以累计;(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认定)

3、参加学院组织的奉献爱心捐赠活动一次,计0—6小时,可以累计;(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认定)

4、参加组织的校内外活动的青年志愿者活动一次,计0—6个小时;(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认定)

5、担任校院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含各学生组织负责人、部长、副部长,总计9个小时;(由团委办公室负责认定)

6、担任校院学生组织的干事,总计0—6个小时;(由团委办公室负责认定)

7、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总计9个小时;其他班委计0—6个小时;(由班主任负责认定)

8、担任定点志愿者服务岗位的学生,按时计算;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认定)

9、完成由学院安排的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计算服务时间。(由年级辅导员认定)

五、组织机构

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负责,并由青年志愿者协会具体执行。

备注:

1、由学校、学院组织安排的青年志愿者活动,由各级组织出示证明。

2、由个人组织安排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每个同学必须在学年内完成累计18个小时方可参加评奖资格。

42013年开始执行。

共青团苏州大学艺术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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