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二〇一三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广大共青团干部和共青团员的共同努力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共青团十七大和习近平同志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讲话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团的各项工作中取得可喜的成绩。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我校广大团员和共青团干部的积极性,校团委决定,开展评选二〇一三年度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主要参照《苏州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实施意见》、《苏州大学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例》(团苏大委[2003]37号)、《苏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例》(团苏大委[2003]38号)和《苏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例》(团苏大委[2003]39号)等条例。各单位要对照各项文件,在全面总结二〇一三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参评名单。
二、申报流程
1. 所有单位需上报二〇一三年度工作总结和《二〇一三年度获奖统计表》(见附件),总结材料要求不超过2500字,着重反映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内容应简捷明了、层次分明、数据详实,忌空话、套话、泛泛而谈。2014年1月3日(周五)前上报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2. 申报红旗团委的单位需填写《苏州大学红旗团委申报表》(见附件)、上报能够说明工作总结中涉及内容的支撑材料(包括反映工作开展情况的数据、图片、图表、图例、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制作成word版和pdf版)。2014年1月3日(周五)前上交《苏州大学红旗团委申报表》纸质版,上报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校团委将组成考核工作组,对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进行综合评估。考核采取集中汇报、互评打分、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集中汇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3. 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比由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负责,请按照民主程序认真推选。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名额请见附件,优秀团员的比例按各单位团员数的1%评选。评选完成后,请各单位填写、上报《苏州大学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汇总表》、《苏州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苏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以及《苏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见附件)。 2014年1月10日(周五)前上报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4. 所有纸质材料仅需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校团委210办公室;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sdtwbgs1900@163.com。
5. 校团委经过公示后将确定二〇一三年度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特此通知。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2013-12-25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