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各学生社团联合分会:
第十一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结项工作已顺利结束,为促进学生社团活动“科学化、项目化、品牌化”建设,推动我校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苏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决定开展苏州大学第十二批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苏州大学五星级、四星级、获得上一学年度“优秀社团活动”或经学院(部)社联分会推荐的三星级社团。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立项的社团活动组织形式可以分为三类:a、学生社团单独组织;b、多个学生社团联合组织;c、学生社团与学院(部)社联分会共同组织;
2、立项申请材料须包括详细的活动策划、学院(部)团委意见、指导老师意见、学院(部)社联分会秘书长意见等,其中指导老师意见、学院(部)社联分会秘书长应对拟开展的活动进行细致深入的评估并签署具体详实的活动开展意见;
3、在立项申请书经费一栏中应注明其他经费来源,如会费、赞助等;
4、申请书中应列出真实详细的财务预算清单,校社联监察中心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5、立项申请材料(1份)应均为打印稿,社团应将所需相关材料全部整理好后,放入文件袋中,先交至各学院(部)社联分会处,再由各学院(部)社联分会经择优后统一上交至校社联监察中心。
(三)申报流程
1、项目宣传、申报阶段(2014年2月25日—3月18日)
学生社团根据所定项目积极组织筹备,进行宣传,提交立项材料至各学院(部)社联分会进行初步审核。各学院(部)社联分会择优报送校社联申报立项。多个学生社团联合组织的学生社团活动,由项目第一申请学生社团向其所在学院(部)申报。
2、项目评审立项阶段(2014年3月19日—3月31日)
校团委、校社联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学生社团活动就活动创意、实效性、可行性及辐射面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立项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a、b、c、d五类,经费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5000元,a类活动2500元,b类活动1500元,c类活动1000元和d类活动500元。拟立项目数为:重大项目2项以内,a类项目4项,b类项目4项,c类项目6项,d类项目8项,总体坚持宁缺毋滥原则,若本批次参与立项的社团活动无法达到立项要求则适当减少立项数量或调整立项类别。
3、活动开展阶段(2014年4月1日—2014年6月5日)
学生社团根据立项申报情况开展相关活动。校社联将联合学院(部)社联分会进行过程管理,由监察中心协同管理中心、新闻中心负责监督整个活动过程。
4、项目核查、结项阶段
项目按计划要求完成后,活动负责人需填写《苏州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同时,提供完整的结项活动资料一份,具体包括:活动总结报告、图片资料(不少于5张)、视频资料(不少于20分钟,须刻录成光盘)、财务清单、活动通讯稿等,上报校社联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批准结项。顺利结项的活动将报销资助金额的活动经费,因社团自身原因,连续两次未通过结项的不予报销。
所有申报材料(1份)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采用三号黑体字,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不需精美装订。请各学院(部)在各学生社团中做好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于2014年3月18日值班结束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交至校社联办公室(东区第五食堂三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5:45—17:10;新区二期五七食堂四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6:30-17:30)。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4-03-04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