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建立苏州大学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j9九游会登录入口

文稿撰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0浏览次数:12

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优势,动员团学干部、青年学生力量在互联网上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络主旋律,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20号)的文件精神和团省委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我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上报宣传员应包括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专(兼)职团干部,班级团支部书记或宣传委员(校研究生会只需上报宣传员一名),填写《网络宣传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宣传员要求政治素质过硬、熟悉网络工作、责任心强。

 

注:对于班级团支部,《网络宣传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中所涉及qq号、微信号和微博号需要填写的均是班级团支部的组织账号,如果还没有建立,请由班级团支部书记负责在腾讯微博申请,账号明确专人负责。

 

二、主要职责

 

重点发挥队伍成员的作用,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巩固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作出积极贡献。职责如下:

 

1.按照统一部署,踊跃参与全团“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集中传播“青年好声音”,在网络上大力唱响青年思想引导的主旋律,形成强劲的青春正能量。

 

2.对团中央、团中央学校部及我校团组织指定的内容在个人微信、微博、qq、飞信、人人网及青年学生聚集度较高的论坛等网络空间进行转发、评论。

 

3.对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团学小微公共微信及我校团组织官方微博、公共微信加关注,对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转发、评论。

 

4.对个人接收到的各类媒体平台上的正面内容在个人网络新媒体工具上进行转发、评论。

 

5.按要求到指定的网络空间参与跟帖、转帖、评论工作,及时发声,自觉针对网络上的错误言论和思潮进行正面信息传播,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

 

6.每人每周转帖评论量不少于5条。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扎实推动有关工作落实,请将《网络宣传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于41115:00前发至指定邮箱996396634@qq.com,联系人:徐波,联系电话:18801546852

 

    附件:附件:网络宣传员基本信息登记表.xlsx 11 (kb)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2014-04-0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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