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大学[2014]10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14-2015学年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工作。为更好地推动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在籍在册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2、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志愿服务时间需要在36小时以上(若在18-36小时之间,需上交志愿服务保证书,保证下一学年服务时间在36小时以上)
6、五级评分制考核课程等级在d级(含d级)以上,百分制考核课程学分绩点在1.0(含1.0)以上。
三、评定程序:
艺术学院在库贫困生于11月5日前上网核对成绩,11月6-7日递交助学金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年级负责的学生,11月8-10日学院公布获助名单并进行公示,11月11-18日前登陆本科生资助管理系统自行申报。12月5日学院将所有材料提交校学生工作部(处),学校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得助学金学生名单。
四、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晓静(13级) 史秀海(12级) 杜芳芳(11级)
联系电话:15250486410 18896558596 18868106870
电子邮箱:1255081486@qq.com
艺术学院学工办
20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