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9号)文件精神,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经学院评审,评选出国家奖学金本科生获得者2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何思哲、王译函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邮件方式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7日
邮箱:snzhao@suda.edu.cn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