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评选和表彰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综合素质,增强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途径,也是院团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支部的最高荣誉。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体现典型的表率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项目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
3、红旗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以《团章》规范自己的言行,热爱共青团,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龄1年以上。
2、有远大的理想与抱负,积极进取,立志成才;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开拓创新,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在团员中起到表率作用。
3、热爱生活,热爱劳动,自强自立;团结同志,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德育分达到相应要求。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在团工作岗位上工作满1年。
2、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3、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文明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组织团日活动获得学院或学校荣誉的团干部可优先考虑。
(三)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旗帜鲜明。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追求进步,努力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
2、组织活跃。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定期召开团员大会,通报和协商团的工作;加强团籍管理,按时收缴团费;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健全,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认真做好“推优”工作,支部中学生党员占一定比例。
3、青年团结。关心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及时向上级党团组织反映团员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积极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方法研讨等教育活动,加强学风建设;积极开展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活动,促进团员青年综合素质的提高。
4、组织团日活动获得学院或学校荣誉的团支部可优先考虑。
三、评定方法、时间安排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为团员总数的15%,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比例为团员总数的10%,红旗团支部全院共评选6个左右。
2、每年年末,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辅导员共同组成的“评优评审小组”。
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在全体团员年底民主评议工作的基础上,按评定条件,由团支部经支部成员民主投票产生正式推荐名单,填写《艺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整理材料上报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经集体讨论后,确定初步名单,上报院党委审核。经院党委审核后公示五天,确认无异议后由院团委发文进行表彰。
4、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需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艺术学院红旗团支部申报表》,上报院团委。院团委组织“评优评审小组”评选审核后公示五天,确认无异议后由院团委发文进行表彰。
四、奖励方法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学院颁发证书,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红旗团支部由学院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登记表存入学院档案。
3、张榜公布名单,召开全院表彰大会。
五、其他
本办法由共青团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