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艺术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底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工:2022年底学校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制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专家、科研助理、劳务派遣制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进校人员和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新进校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二、考核时限及填报方式
考核时限:2023年1月4日以前所有教职工完成线上填报工作;各系(部门)组织考核述职并将考核等第建议名单报送至学院综合办。
填报方式: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将采用线上填报方式进行,请教职工登录“苏州大学人力资源信息系统”(http://hris.suda.edu.cn)进行填报(使用手册详见附件3)。
三、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对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线上填写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表。
2、所在基层部门组织考核述职,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提出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3、艺术学院年度考核小组、师德建设小组根据个人述职情况,在听取群众意见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基础上,对照考核标准和岗位职责,结合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以及基层部门等次建议,征求党支部书记(非党员教职工按其基层部门所属党支部)意见后,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建议。
4、在学院内部公示考核结果。
5、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校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提交书面报告,提请校考核委员会复核,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将校考核委员会复核意见通知有关单位和教职工本人。
6、学校对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情况核实,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力资源处将书面通知被考核人。师德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告知被考核人并听取本人意见。被考核人员对在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不服的,可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三、注意事项
1、本年度考核采取个人线上填报年终总结的形式。线上填报步骤参考附件3.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功能使用手册(个人填报环节)
2、基层部门综合评议由各系、各部门自行组织(实验中心单独组织、行政条线统一组织),2023年1月4日前完成并报送考核等次建议名单。
3、考核人员名单及优秀指标将另行发送到各系及部门及负责人邮箱,请注意查阅。
4、考核内容、等次和考核标准等考核具体要求详见学校通知原文(后附)。
5、学院在职教工党支部设置情况:
教工一支部(行政、实验条线),支部书记:卢海栗
教工二支部(环艺系、产品二系、视传系),支部书记:张欣
教工三支部(服装系、产品一系、数码系),支部书记:李雁
教工四支部(美术系、设计与美术史论系),支部书记:张婷
联系人:王天民
电话:0512-65880297
邮箱:
附件一:师德考核评价标准.docx
附件二:年度考核内容及基本标准.docx
附件三:(使用手册)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功能.docx
附件四:学校通知原文《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艺术学院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