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艺术学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行政事务助理)的通知-j9九游会登录入口

文稿撰写: 发布者:卢海栗发布时间:2019-06-26浏览次数:187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艺术学院共青团改革,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发挥学生干部参与学院各项工作的热情与作用,现面向学院研究生选拔院团委兼职副书记(行政事务助理),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职数

    院团委兼职副书记(行政事务助理)不少于2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行政事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三、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籍研究生(原则上为研究生一、二年级)

    3、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业成绩优秀学有余力参与社会工作。

    4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担任过学生干部。

    5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选拔工作安排

    1学院成立有关工作组,统筹安排、推进公开选拔工作。

    2公开报名。报名者填写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申报表,经所在基层单位同意后,向工作组推荐,于630日(周17:00前将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工作组办公室(艺术学院602幢2204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64827136@qq.com,联系人:沈院生,联系电话65880439

    3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以不低于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面试包括述职和答辩两部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述职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主要业绩;3.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答辩是指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考察对象。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

    6组织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基层单位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7结果公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公示5天。

    8审议聘任。呈报学院党委、学校团委审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考核

    兼职副书记(行政事务助理)任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不占编制,按月发放相应勤工助学津贴,每周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兼职副书记(行政事务助理)任期结束后,学院将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本人档案。

   特此通知。

  

  艺术学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行政事务助理)候选人推荐表.docx

  

共青团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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